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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企業(yè)法律顧問考試《經濟民商法》知識點25

發(fā)表時間:2013/12/24 10:27:21 來源:互聯(lián)網 點擊關注微信:關注中大網校微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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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合同法總則

第一節(jié) 合同法概述

一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

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組織之間設立、變更、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(xié)議。

第一,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。

第二,合同以產生、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。

第三,合同是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(xié)議,即合同是當事人協(xié)商一致的產物。

第四,合同是合同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產生的民事法律行為。

二、合同的分類

1.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

根據(jù)當事人雙方是否互負義務,可以將合同分為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。

2.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

根據(jù)當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代價,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。

3.有名同合與無名合同

根據(jù)法律上是否規(guī)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稱,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。

4.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

根據(jù)合同成立是否須交付標的物為標準,可將合同分為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。

5.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

根據(jù)合同是否要以特定形式為要件,可將合同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。

6.主合同與從合同

根據(jù)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,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。

7.為訂約人自己的利益訂立的合同與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

根據(jù)訂約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是否為自己謀取利益,合同可以分為“為訂約人自己訂立的合同”與“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”。

三、合同法的基本原則

(1)平等原則。

(2)合同自愿原則。

(3)公平原則。

(4)誠實信用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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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何以笙簫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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