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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一級結構工程師木結構設計規(guī)范33

發(fā)表時間:2011/11/2 16:43:16 來源:互聯(lián)網(wǎng) 點擊關注微信:關注中大網(wǎng)校微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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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幫助考生系統(tǒng)的復習一級結構工程師課程,全面的了解結構工程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,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一級結構工程師考試各章復習的重點資料,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!

2012年一級結構工程師高層建筑結構方案設計匯總

2012年一級結構工程師木結構設計規(guī)范匯總

10 木結構防火

10.1 一般規(guī)定

10.1.1 木結構建筑的防火設計,應按本章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本章未規(guī)定的應遵照《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GB 50016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10.2 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

10.2.1 木結構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不應低于表10.2.1 的規(guī)定。

10.2.1 木結構建筑中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
構件名稱
耐火極限(h)
防火墻
不燃燒體3.00
承重墻、分戶墻、樓梯和電梯井墻體
難燃燒體1.00
非承重外墻、疏散走道兩側(cè)的隔墻
難燃燒體1.00
分室隔墻
難燃燒體0.50
多層承重柱
難燃燒體1.00
單層承重柱
難燃燒體1.00
難燃燒體1.00
樓蓋
難燃燒體1.00
屋頂承重構件
難燃燒體1.00
疏散樓梯
難燃燒體0.50
室內(nèi)吊頂
難燃燒體0.25
 注:1 屋頂表層應采用不可燃材料; 2 當同一座木結構建筑由不同高度組成,較低部分的置頂承重構件必須是難燃燒體,耐火極限不應小于1.00h。

10.2.2 各類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可按本規(guī)范附錄R確定。

考試用書:2012年結構工程師考試用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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