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復習資料輔導(3) ,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的相關重點!!
稅款征收措施
(一)核定、調整稅額1.核定稅額情形
(1)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可以不設置賬簿的;(2)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;(3)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;(4)雖設置賬簿,但賬目混亂、難以查賬的;(5)發(fā)生納稅義務,未按照規(guī)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,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,逾期仍不申報的;(6)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,又無正當理由的。
2.核定應納稅額的方法(1)參照當地同類行業(yè)或者類似行業(yè)中經營規(guī)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;(2)按照營業(yè)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;(3)按照耗用的原材料、燃料、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;(4)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。
提示:當其中一種方法不足以正確核定應納稅額時,可以同時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。
【例題1·單選題】某酒店2007年12月份取得餐飲收入5萬元,客房出租收入10萬元,該酒店未在規(guī)定期限內進行納稅申報,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,逾期仍未申報。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(guī)定,稅務機關有權對該酒店采取的稅款征收措施是( )。(2008年)A.采取稅收保全措施B.責令提供納稅擔保C.稅務人員到酒店直接征收稅款D.核定其應納稅額『正確答案』D【例題2·多選題】根據《稅收征管法》的規(guī)定,下列情形中,稅務機關有權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有( )。
A.有偷稅、騙稅前科的B.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C.按規(guī)定應設置賬簿而未設置的D.雖設置賬簿,但賬目混亂,難以查賬的
『正確答案』BCD
解析:本題考核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情形。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情形有6種,不包括A選項。
3.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(yè)未按照獨立企業(yè)之間的業(yè)務往來支付價款、費用的,稅務機關自該業(yè)務往來發(fā)生的納稅年度起3年內進行調整;有特殊情況的,可以自該業(yè)務往來發(fā)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進行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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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xl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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