填空題
6、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第十三條和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追究生產安全事故(責任人員)的法律責任。
7、建筑施工企業(yè)必須堅持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是指(公司級)、項目部、(班組級)安全教育。
8、火災撲滅后,隱瞞、掩飾起火原因、推卸責任,故意破壞現(xiàn)場或者偽造現(xiàn)場,尚不構成犯罪的, 處警告、罰款或者(十五)日以下拘留。
9、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、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(知識和能力)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。
10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、吊裝等危險作業(yè),應當安排(專門人員)進行現(xiàn)場安全管理,確保操作規(guī)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。
1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第三十九條規(guī)定,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安排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、經營安全生產培訓的(經費)。
12、施工現(xiàn)場的安全防護用、機械設備、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(專人)管理,定期進行檢查、維護和保養(yǎng),建立相當?shù)臄?shù)據文件,并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及時報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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